关于加强残疾人养老相关体系建设的建议

2017-04-20  来自: 济南福之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88

     如今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好,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面对“银发时代”严峻的养老形势,养老就成为大家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而在老年人中,残疾老人又是一个特别困难的群体。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年迈后如何养老?这成为许多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家庭忧心的问题。

  济南福之音调查发现,目前上海有残疾人95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步入老年,会产生各种病症,瘫痪、失智、失聪、失明等各类残疾老人数量显然还会不断增加。与老年人和残疾老人增加相反的是,上海家庭人口结构小型化会造成家庭护理能力不断弱化。再加上受自身条件制约,不少残疾人会选择与残疾人组成家庭,造成“一户双残”,还有一些残疾人的子女也是残疾人,这些“一户多残”的家庭日子过得格外艰苦,年迈后,他们既难以互相照顾,也缺乏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条件。另有一些残疾人则未婚或未育,年迈后同样面临养老难题。

  近几年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关心、直接、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据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经常有残疾人前来打听,他们迫切需要能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服务的养老院

  然而,一般养老院的护理能力和设施可以照顾普通老年人,但大部分缺少为盲人、聋人服务的***能力,特别是缺少懂手语的工作人员和护工。而且,普通养老院一般不愿接收脊髓损伤、强直性关节炎、神经肌肉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入住。

  ***指出得是,残疾人经济条件普遍相对较差,因此满足残疾人养老的需求需要政府在制度、体系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意见建议:

  一、在现有养老机构中,选择一批地理位置、服务能力适中,愿意承担此类服务工作的单位,作为本市向老年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特约机构,制定专门办法,给予在资金、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方面的支持,从而引导建设规范化服务的“养老连锁店”;同时要尽快梳理社会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完善养老服务土地、税费、财政、融资等政策体系;并且按照政府主导与补贴、社会兴办与运营、家庭选择并自理基本经费、康复和养护相结合等原则,建立起适合各类轻度、中度、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

  二、要依照残疾级别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体情况,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对残疾人发放护理费和适当的生活补助,解决他们的养老经济困难;对有住房困难的老年残疾人要安排新建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使其乐得其所,满足其特殊的居住需求;要对高级别、高龄残疾人的住院、门诊治疗给予普惠性优待和特别救助,对残疾人就医进行经济倾斜。

  三、要将敬老院真正纳入事业编制轨道,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要整合农村敬老院机构,科学设置养老服务项目,以规范的服务应对残疾人养老的需求,要对入住敬老院残疾人给予残疾护理、陪侍补助,为残疾人进入集中供养机构解决经济问题;要提倡和支持社会力量承办残疾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为有特殊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方便。

  四、残疾老人普遍在精神上缺少慰籍,因此市县医疗机构要设立残疾人心理疏导机构,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联系人制度,对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残疾人开展常规性的心理沟通,及时解决他们存在的心理障碍,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尽力提高其晚年精神生活质量。

  总之,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的多方合力下,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在不断破题,期待“银发时代”的老人们能够安度晚年、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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