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常识:为什么残疾人乘机经常被拒?

2017-05-08  来自: 济南福之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28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选择通过民航参与社会生活。与常人相比,在乘机过程中,残疾人对设施服务会提出一些特殊要求。长期以来,民航对残疾人旅客都非常重视。2015年3月1日,民航局新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和服务。与此同时,航空公司与机场也纷纷提供创新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完善基础设施,以地保障残疾人、便利地乘机出行
     即便如此,在实际出行过程中,还是会有残疾人旅客由于种种原因而没能顺利出行,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有关残疾人登机时被拒的报道。今天,济南福之音就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学习了解。
      第 一次乘机或对乘机流程不熟悉的残疾人可能认为,只要买了机票就可以乘机了。但很多时候到了机场才发现,因为在购买机票时没有声明自己是残疾人,而恰好所要搭乘的航班所载的残疾人数已到了上限,航空公司有可能拒绝残疾人的乘机要求。
    这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在紧急情况下撤离和疏散的需要,同一架次航班对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即使用轮椅的残疾人、下肢残疾但未安装假肢的残疾人、盲人、携带服务犬乘机的残疾人、智力或精神严重受损不能理解机上工作人员指令的残疾人)人数进行了规定。
      当然,不同的机型对残疾人人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具体为:航班座位数为51个~100个时,为2名;航班座位数为101个~200个时,为4名;航班座位数为201个~400个时,为6名;航班座位数为400个以上时,为8名;载运残疾人数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按1:1的比例增加陪伴人员,但残疾人数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1倍;载运残疾人团体时,在按1:1比例增加陪伴人员的前提下,承运人采取相应措施,可酌情增加残疾人乘机数量。
      因此,残疾人旅客一旦确定行程后,要尽早购票,并在购票时详细说明自己的身体情况,以确定所预乘坐的航班可以满足载运残疾人旅客的要求。

      在某些残疾人被拒乘机的报道中,你也许会注意到一个关键词“医疗证明”。那么,在哪种情况下残疾人被要求提供医疗证明呢?新《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承运人才可要求残疾人提供医疗证明:(1)在飞行中需要使用医用氧气;(2)承运人有合理理由认为残疾人在飞行过程中没有额外的医疗协助无法地完成航空旅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证明应当在残疾人航班离站之日前10日内开具。当残疾人需要开具医疗证明却无法提供,或者医疗证明开具的日期不符合要求时,航空公司都有可能拒绝残疾人的乘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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